关于印发《东陂镇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机关企事业单位:
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东陂镇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连州市东陂镇人民政府
2018年2月8日
东陂镇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供水是城市生活、生产的血脉,其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为确保我镇工作供水工作正常运行,特别在供水出现突发事件后,防止损害的进一步加深,减少损失,及时恢复正常供水工作,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应对突发事件,根据国务院《城市供水条例》和住建部《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 总 则
1.1编制依据
本预案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市供水条例》、《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
1.2工作原则
(1)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供水安全预防工作,坚持预防与应急、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做好随时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级负责、条块结合、资产分类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3)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和法规,加强应急管理,使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做到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4)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机制,充分动员和发挥乡镇、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处置机制。
(5)注重技术,科学处置。完善安全运行监控体系,采用先进的监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发挥专业人员作用,增强政府对供水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素质。
2 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组织成立东陂镇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担任常务副组长,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镇派出所、镇纪委、 镇水利所、镇民政所、镇财政所、镇环保所、镇卫生院、镇供电所、镇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镇中国移动广东有限公司、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等有关人员组成。
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组 长:黄国辉(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黄志辉(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唐建安(党委副书记)
邓艳霞(党委副书记)
廖永庭(党委委员)
邱卫雄(党委委员)
成 员:李敏红 邓锡潘 雷海县 黄 帅 吴宇清 雷 亮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邱卫雄任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邓锡潘同志负责日常工作。
成员单位及主要职责:
镇派出所:负责维护事发现场的治安稳定,保护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必要时出动消防车对群众进行供水,并依法参与相关事件的调查处理。
镇纪委:负责对镇村供水突发事件中相关工作人员违法违纪等情况的调查处理。
镇水利所:负责制定原水供应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镇村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负责督促检查自来水公司供水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抢险物资储备和抢险队伍组建。
镇民政所:负责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工作;负责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负责做好救济救灾,搞好灾情统计。
镇财政所:负责筹集落实供水突发事件抢险经费,并监督使用。
镇环保所:负责制定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镇村饮用水水源因污染事件影响原水水质时,负责饮用水水源污染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镇卫生院:负责组织医疗救护、抢救伤员,保障抢险人员和灾区人民的身体健康。
镇供电所:负责协助自来水公司制定用电安全、保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电网发生故障影响供水安全时,协助自来水公司实施用电安全的应急处理。
镇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镇中国移动广东有限公司:负责统筹镇村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通信保障工作,协助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与有关通信企业建立联系机制,做好镇村供水预警信息短信发布,减少预警信息发布环节。
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建立具有快速反应能力的应急救援队伍,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形成镇村供水应急救援的保障;配合政府和上级部门应急工作及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3 预防预警
3.1预防工作
镇政府统一部署供水突发事件的预防工作,镇派出所、 镇水利所、镇民政所、镇环保所、镇卫生院等部门按照管理职能分别对镇供水质量(水质、水压)和镇供水水源质量进行监管。(1)按规定对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水质的检测,设施、设备的运行,建立镇供水质量监测信息共享体系,掌握水质水情动态;(2)开展供水突发事件的假设和风险评估,完善各类专项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同时做好相关宣传工作,提高全民安全防范意识;(3)建立镇供水应急处置人才资料库和应急保障队伍,储备应急救援物资;(4)加强对镇各供水水源水质水情的监控。
3.2 预警信息
按照“预防为主,应急为辅”的原则,建立完善的预测预警信息系统,针对可能发生的供水突发事件,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2.1 水质污染信息。(1)由镇环保所、水利所、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等部门负责对镇供水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水质进行监测、资料收集、汇总分析,并作出评估,当预测到水源水、出厂水或管网水水质将要遭受污染时,应将有关监测情况及时通知供水单位,供水单位应视情况及时做好处置工作;(2)镇环保所、水利所对镇供水水源发现异常时,立即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督促供水企业做好相关处置工作。
3.2.2 暴雨、雷电及地震信息。当接到气象部门有关雷电、暴雨预报等信息时,应对水厂、加压站等重要供水设备可能遭受雷击跳闸、水厂进厂原水浊度升高及供水管网爆管造成大面积停水等情况作出预测,并将预测结果及时通知有关供水单位,供水单位应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工作;有关部门应在第一时间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3.2.3 停电信息。东陂供电所须做好供水系统用电供应工作,当预测到将要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影响主要水厂及加压站安全运行时,供电公司应及时通知有关供水单位,同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供水单位做好相应处置准备。
3.2.4 由于干旱造成的供水不足。当水库库容水位处于较低位置,可能影响正常供水时,应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供水单位做好相应处置准备。
根据以上信息,当预测到即将发生镇供水危机事件时,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及时预警,通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做好相关准备。
3.3 信息报告
3.3.1 基本原则
(1)迅速:最先接到事故信息的单位应在第一时间报告;
(2)准确:报告内容要客观真实,不得主观臆断;
(3)直报:发生供水突发事件,要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发生重大及以上事件时可直报镇政府总值班室。
3.3.2 报告程序
(1)供水突发事件发生时,现场人员或目击者应立即拨打领导小组办公室值班电话或公共服务热线,值班人员接电话后,根据情况立即进行逐级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接到报告后,立即指令事发单位及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人员前往现场初步确认事件性质和级别;
(2)事件性质一经确认,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须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信息报告规定及时报政府应急办和上级有关部门;
(3)事发单位应在事发后及时写出书面报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若系水源污染、传染性疾病引起的突发公共事件,须先停止供水,同时报环保、卫生、水务等部门。
4 应急响应
4.1 响应程序
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单位及相关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突发事件的状况,及时将有关情况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迅速召集有关成员单位进行会商,分析险情,部署抢险救灾和应急处置工作,根据处置需要组成现场指挥部,进驻现场,组织、指挥和协调有关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4.2 应急供应与社会稳定
4.2.1 应急供应
预警信息发布后,各行动组须立即开展各项准备工作,随时待命。在镇供水水量和水压严重不足的情况下,按照先生活、后其他的供水优先顺序,优先保障居民的生活用水,同时,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做好应急时期的供水安全保障工作。
在应急期间,必要时可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媒体通知单位和居民做好储水相关工作,各单位、企业和家庭利用自备的集水池及容器等设备储水。
(2)限制或停止建筑、洗车、绿化、娱乐、洗浴行业用水,限制工业用水。
(3)开启相应的备用水源,由市卫生局对其水质进行检测,确保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同时要求上游电站停止蓄水发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二十一条要求,应优先保证村民的生活、生产用水。
(4)根据管网布局,合理调配供水压力,分时段、分片区供水。
(5)对重点用水单位或居民区,调配送水车辆送水。
(6)做好群众的解释工作,同时对群众进行节水宣传工作。
4.2.2 突发事件发生时期的社会稳定
突发事件发生后,为防止因“水慌”带来的乘机哄抬涉水商品物价、抢水或破坏供水设施取水的社会问题,由镇派出所牵头,会同工商,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采取有效措施,保持物价稳定,维护公共秩序,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5 监督管理
5.1 宣传和培训
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统一的培训大纲和教材,编印各类供水突发事件读本,通过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广播、电视、网络等形式,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群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结合供水实际,采取多种形式,有计划地组织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培训,进一步提高各类人员的应急处置技能。
5.2 巡检管理制度
(1)巡检人员: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及成员单位
(2)巡检路线:取水点→制水厂→备用水源抽水房→供水管网→用户
(3)巡检时间:每季度巡检一次,时间不定。
(4)巡检内容:①取水点水源周围是否受人畜粪便、生活垃圾污染;
②制水厂各种运行设备运行状况是否正常;
③备用水源抽水房设备是否定期有专人维护保养确保正常运行。
④供水管网是否漏损、阀门是否可以正常使用。
⑤入户调查,了解群众用水情况,并做好记录。
现场巡检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应及时处理、做好详细记录,并第一时间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5.3对相关供水企业的要求。各供水单位要根据本预案的相关内容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应急预案及实施细则,使有关人员熟悉掌握预案的内容和相关应急措施,并根据条件和环境变化及时修改、补充和完善预案。
5.4 预案演练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订应急演练计划,并定期组织演练。
5.5 预案实施: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东陂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 2018年2月8日
(共印20份)